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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龙虎网报道】随着“3.15消费者权益日”渐渐临近,商家的服务、产品的质量,又成为商家和消费者关注话题。昨日,记者走访市场发现,无论商场还是家电卖场,都为“3.15”推出各种活动,不过,与前两年相比,如今的活动更多倾向于节日庆祝性质。
山西路商圈:商家活动重服务
3.15临近,记者在山西路商圈采访发现,虽然有几家商场、卖场还没有挂出宣传横幅,但其实各家商场都已经着手为“3.15消费者权益日”准备了一些活动。比如山西路百货大楼表示,商场会在“3.15”期间开展维权咨询活动、免费清洗黄金饰品活动、免费撬裤边活动等,湖南路商场则打算在“3.15”当天请来工商、物价、质监、烟草、卫生等各个政府相关管理部门,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,当然消费者对商场的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有所不满,也可以现场提出,现场解决。各家活动大多数是以“服务”为主,“维权”在各个商家眼中已然不是节日的主题。
山西路百货大楼的施春梅部长告诉记者,对于售后服务,国家有《三包规定》,但是整个山西路商圈的“三包”要比国家规定宽泛的多。比如国家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7日之内包退换,而山西路商家都是15天之内包退换;国家规定对消费者不满意的商品,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,15天内可退换,而山西路的商家都是1个月内包退换。时间期限延长很多。湖南路商场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以前大家重视3.15,主要是因为商场服务跟不上,出现扯皮现象,比如消费者不满意货物,本来想退换,可是出差耽误了,拿来换时已经过了售后服务期限,商场怕麻烦,不愿退,引起消费者不满,但现在,家家商场都重视企业形象,售后服务质量大大提高,基本问题平时都能获得解决。”
家具卖场:千元以内不送货?
记者在龙蟠中路某家具卖场采访时,见喜梦宝家具专卖柜一位消费者正和销售人员就服务问题发生争执。该消费者告诉记者,自己欲购买一折后售价784元的写字台,销售人员却表示,厂家有规定,1000元以下商品不负责送货,如果要求送货,消费者必须另外付30元送货费。消费者认为这样的售后服务有问题,写字台太大,即便有私家车也不方便运走,而近800元的写字台也不算便宜,销售方应该免费运送,30元的送货费显然也不合理,卖场到自己家的距离,不过是出租车的起步价,一个来回也就18元。但柜台销售人员则表示,写字台已经打了8.8折,利润很低,而且千元以内货品,不论大小,不负责送货,也是厂家的规定。至于送货费用,各个家具专柜都是这个价格。“买卖向来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,消费者有选择权,如果对这个品牌的家具质量、款式或者价格、服务有看法,可以另选别家购买,但规定是不能改的。”顾客对这样的回答感觉很不好,认为在这样“强势”的店家买东西真是找不到感觉。
家电卖场:“三包”规定有缺陷
在几大家电卖场采访时,不少消费者向记者反映,现在家电卖场的售后服务比起几年前,好了很多,但是家电“三包”还是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。一位陈先生就表示,自己正打算买平板电视,但是发现,平板电视的售后“三包”就有问题,“一般来说,电视机的保修为整机一年,显像管、集成电路等主要部件保修三年。但液晶、等离子这种平板电视机,压根没有显像管部件,也就是说,如果买了平板电视,消费者就只能享受‘整机保修一年’的服务。”另外,陈先生还提出,目前手机的“三包”退货规定上说,如果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,但对于使用过的手机应当按价款每日0.5%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。“如果我买了一部3000元的手机,一年内发生质量问题不能使用而要求退货,按照这个规定,我要倒贴经销商钱。” |